日間學士班企業管理專題課程實施辦法與流程
課程名稱:
企業管理專題(一)
企業管理專題(二)
實施依據:
真理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管理專題」課程實施辦法
企業管理學系「管理專題」課程流程圖
分組和實施期間:
- 專題研究組和證照取得組:大三下學期、大四上學期。
- 企業實習組:利用大三下學期、大三暑假、大四上學期及大四下學期,擇二時期進行實習。
繳交文件或辦理事項期限:(依實施辦法或公告期限截止申請或收件)
專題研究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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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繳交文件或辦理事項 |
大三上學期 第16週結束前 |
專題研究/企業實習/證照取得三擇一方案確認單 |
於該修業年度 開學後一週內 |
企業管理專題指導教師確認函 |
大三下學期 第14週前 |
因故無法繼續專題或實習或證照, 繳交 更換組別申請單 |
大三下學期第16週前 (換組者遞延) |
專題電子檔二~三章 |
大四上學期 期末考前一週 |
專題口試 |
大四上學期 (換組者遞延) |
專題研究書面成果 |
專題研究書面成果 | |
※大四上學期末繳交
※管理專題論文封面與內文格式須符合下列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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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口試文件 | |
※以研討會報告代替口試者,應附上接受函及口頭報告證明(後者可用相片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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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專題論文口試委員意見表 | 管理專題成果報告書 |
企業實習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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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繳交文件或辦理事項 | ||
大三上學期 第16週結束前 |
專題研究/企業實習/證照取得三擇一方案確認單 | ||
於該修業年度 開學後一週內 |
企業管理專題指導教師確認函 | ||
大三下學期 第14週前 |
因故無法繼續專題或實習或證照, 繳交 更換組別申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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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前實施行前指導 ※執行人員: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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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前一學期的第16週結束前, 經實習機構錄取後 |
(1) |
(須學生、家長、實習輔導教師和實習機構簽章) 附歷年成績單1份(實習輔導教師簽名並加註日期)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機關->家長->實習輔導教師 ※學生「非」實習機構負責人或單位主管之三親等以內之血親、三親等以內姻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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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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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須實習輔導教師和實習機構主管簽章)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實習機構->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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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外實習合約書 (三份111.11.26校實習委會更新) 實習機構必須蓋大、小章 (大章為公司章或是發票章(已有負責人的姓名),小章為負責人私章)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機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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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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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無勞保,實習前交投保證明(自行投保保額一百萬元以上之意外險) | ||
實習中 | (1) |
(每週繳交一份,實習單位主管和輔教教師簽名,列入實習報告書附錄)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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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實習每月第一週繳交,可用實習機構到班紀錄/打卡影本代替,列入實習報告書附錄)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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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一期至少附6格照片檔,列入實習報告書附錄) ※執行人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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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至少2份,每一期至少訪視1次) ※執行人員: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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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後 (依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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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習報告書 (須符合實習報告書封面範例與格式規範) ※執行人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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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行人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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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執行人員:實習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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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執行人員:實習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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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執行人員: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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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執行人員:學生->實習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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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報告書封面範例與格式規範 | |||
※實習報告書須符合下列規範: ※依規定期限繳交實習報告書 |
證照取得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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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繳交文件或辦理事項 |
大三上學期 第16週結束前 |
專題研究/企業實習/證照取得三擇一方案確認單 |
於該修業年度 開學後一週內 |
企業管理專題指導教師確認函 |
大三下學期 第14週前 |
因故無法繼續專題或實習或證照, 繳交 更換組別申請單 |
證照成果報告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