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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碩士班(EMBA)學分班招生資訊

真理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114學年度第2學期 在職碩士班 (EMBA) 學分班招生資訊

一、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真理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實施辦法」辦理。

二、報名資格:

  •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者。
  • 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碩士資格者。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專科畢業需滿3年以上)。

日後有意報考本系在職碩士班 (EMBA) 和碩士班 (MBA) 的學員,報考資格請查閱網頁:碩士班考試入學公告。俟考取後,可申請學分酌予抵免,縮短修業年限。

三、招生類別和招生人數:

  • 招生類別:隨班附讀(課程乃隨同本校校內正式學籍學生共同上課)。
  • 招生人數:2~3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開設課程招生人數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和上課地點:

  1. 即日起受理報名至開課前10日止(不含例假日),額滿為止。報名作業請聯絡企業管理學系。
聯絡方式:

上班時間:08:1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

聯絡電話: (02)2621-2121 轉分機:1679

電子信箱:ba@mail.au.edu.tw 黃小姐 收

五、選課註冊方式:

  1. 請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依以下次序整理排列繳交,並辦理選課:
  • 報名表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 學雜費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六、收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 報名費新台幣200元整(舊生及校友免繳)
  • 學分費每學分新台幣5,000元整(不含書籍費),雜費3,000元
  • 繳費方式:
    1. 現金
    2. 轉帳或匯款(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營業部銀行代碼 119,帳號 0010-22000-5140,戶名:財團法人真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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