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實務實習
真理大學企管系經營實務實習課程規範
一、目的:為培育本系學生成為理論與實務兼具之專業人才,暨落實產學合作之教育方針,特訂定本課程規範。
二、實習教育的目標
1 .培養敬業樂群及勤勞樸實的習性。
2 .在「工作中學習」,培養專業技能及實務經驗。
3 .訓練處事應對之道,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及職業倫理。
4 .激發學習意願與可塑性。
5 .訓練發掘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6 .培訓創新的能力。
三、實施對象:本系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四、實習機會調查與審核
1 .將專長需求函各公司徵求實習機會。
2 .由本系師生開發實習機會,惟學生開發的實習對象不得為自家所開設的公司,如發現將不計實習成績。
3 .各企業主動向本系提出建教合作申請。
4 .針對所有實習機會,安排專業教師實地至企業進行瞭解,審查合適之實習工作。
五、實習機會安排
1 .於學生實習前公佈詳細之工作機會,包含企業名稱、地點、工作性質等,供學生選擇實習工作機會參考。
2 .提供實習機會的公司可遴選實習學生,實習期間不需支付學生任何費用,但必要時可與學生簽約提供獎學金作為幹部培訓管道,簽約簽訂方式與規範內容由學生、學生家長、企業等共同商訂,指導老師視需要提供專業與輔導等協助。
3 .學生於選擇實習機會期間,視實際需要可赴提供實習機會的公司瞭解實習工作環境及實習訓練計畫內容,與公司主管面談確認並與指導老師溝通後選定實習單位。
六、實習職前訓練
1 .由系主任或邀請專家向參加實習學生做行前輔導,並給予勉勵及宣導相關規定。
2 .由指導老師對實習學生做工作學習、報告寫作等指導。
七、實習期間考勤
1 .本經營實務實習為正式課程,實習期間曠職視同曠課,曠職逾三天(含)應由實習企業予以辭退。
2 .上下班應依實習企業規定;實習期間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並經主管核准。
3 .出勤紀錄列入實習成績評核項目。
八、指導老師之職責
1 .對實習學生實施職前教育。
2 .瞭解實習學生實務工作內容及工作規範等,給予學生工作指導,解決實習學生工作或學習之困難。
3 .與實習單位主管溝通,交換實習學生實習表現,及聯繫處理實習學生反應之問題。
4 .指導學生寫作實習報告。
5 .評核實習報告成績。
九、實習單位之職責
1 .視學生專業學習之需要,指派具相關專長之主管,指導學生學習。
2 .提供實習工作項目、辦事細則或相關學習資料。
3 .給予實習學生所擔任職務之必要訓練。
4 .協助學校指導老師到實習單位輔導實習學生工作事宜。
5 .實習報告寫做指導。
6 .評核實習學生工作表現及實習心得報告成績。
十、學生實習成績評核
1 .學生應於實習結束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一篇「實務實習報告」,內容與寫作方式依指導老師規定辦理。報告成績將由企業主管與學校指導老師共同參與評定。
2 .經營實務實習為正式課程,成績合格授與學分,除書面報告外,實習期間之學習表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均列入重要評核。
十一、實習工作中注意事項
1 .遵守職場安全與衛生有關規定。
2 .多問、多觀察、多思考、虛心學習並服從主管、同仁指導。
3 .工作發生異常或缺失應即具實向主管報告,以掌握處理時機。
4 .工作要認真,因事離開工作崗位時應徵得主管同意。
5 .上班應穿著整齊,不得奇裝異服。
6 .不擅入他人工作、辦公場所。
7 .不擅自翻閱他人文件或公文。
8 .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道工作場所,並謹守商業機密的責任。
9 .不擅取公務或侵占公物,如筆、便條紙…等。
10 .尊重工作同仁,言談舉止不輕浮,上班不聊天。
11 .嚴禁擅自使用公司電腦處理私務或上網。
12 .實習期間注意應對禮節。